疫情下孩子居家學習 鄰居家傳來古怪噪聲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發出全省首份噪聲環境侵權訴前禁止令
民法典學堂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孩子在家學習,鄰居家竟然不停發出古怪的吼叫聲,噪聲嚴重影響學習效果。無奈之下,孩子家長向法院提交訴前禁止令申請,要求鄰居停止制造噪聲。近日,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發出首份噪聲環境侵權訴前禁止令,有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間的居家學習生活安寧。
據悉,今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生態環境侵權案件適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規定》正式施行,禁止令成為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的有力手段。
古怪聲音持續播放 左鄰右舍不勝其煩
王先生一家自2018年12月起,發現其居住的302房中有古怪的吼叫聲,內容為“荒山野鬼”,該聲音每天8時45分至12時、15時30分至22時不間斷重復。經調查,前述聲音來自102房,制造噪聲是102房李先生與其他鄰居產生糾紛引起。前述噪聲引發周圍居民投訴,街道辦和居委會等多次主持調解,但由于噪聲未達到行政處罰標準,李先生參與調解后仍繼續播放。
受疫情影響,廣州市全市中小學自4月11日起暫停線下教學,改為線上教學。王先生的女兒現為小學生,需居家線上學習,噪聲嚴重影響學習效果。王先生于4月13日向海珠法院提交訴前禁止令申請,要求李先生停止制造噪聲。
收到申請后,經辦法官董廣緒前往現場調查,發現102房現無人居住,仍在固定時間持續播放“荒山野鬼”等內容的錄音。經海珠區生態環境局監測,該聲音在申請人302房內為36分貝,但可清晰聽到;在202房內為46分貝;在101房內為57分貝。由于該噪聲并未達到噪聲限值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的標準,故相關執法部門無法予以處罰。
海珠法院經審查認為,涉案噪聲已嚴重影響王先生及其家人的寧靜生活及小孩學習,如不及時制止,將使王先生及其家人寧靜生活的權益遭受難以彌補的損害。海珠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生態環境侵權案件適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規定》的相關規定,于4月14日作出裁定支持了王先生的禁止令申請,要求被申請人李先生不得通過播放“荒山野鬼”錄音等方式制造噪聲擾民。
禁止令作出后,李先生在電話中承認噪聲系其播放,并表示愿意停止制造噪聲。4月15日,李先生在現場簽收民事裁定書及禁止令,并在法院工作人員的見證下,拆除錄音播放設備,刪除“荒山野鬼”錄音文件,并承諾不會再制造噪聲擾民。
法官說法:疫情期間各方更應團結友善、共克時艱
李先生稱其也不想影響周圍鄰居,但其與101房趙先生的矛盾很大,趙先生在門前公共用地上搭建雨棚,嚴重影響了102房的通風采光。趙先生表示,搭建雨棚是因為李先生安裝的攝像頭對著102房大門,侵犯其隱私。令李先生意想不到的是,趙先生聽力很差,噪聲沒有影響到趙先生,反而殃及了其他鄰居。
了解到前述情況后,經辦法官立即現場組織李先生、趙先生調解,經過法官和調解員長達兩個多小時的勸說和辨法析理,雙方終于達成和解協議:李先生拆除攝像頭,趙先生拆除雨棚。
經辦法官董廣緒指出,當前,疫情形勢還很嚴峻,王先生的女兒要居家線上學習,寧靜的生活環境彌足珍貴。而李先生故意以播放錄音的方式持續制造非正常社會生活產生的噪聲,盡管噪聲并未達到行政處罰標準,但對于被申請人故意制造噪聲的行為,審查禁止令申請是否符合條件不囿于是否超過噪聲排放的標準,而應以申請人的寧靜生活有無受到影響為標準,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的,可以構成民事侵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章程、魏麗娜 通訊員張雅慧、董廣緒、傅遠泓 【編輯:于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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